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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浏览次数:1482来源: 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3-08-30 09:50

 

按照兴宁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20日,对兴宁市总工会党组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兴宁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的举报和反映。

巡察期间,市委第三巡察组设立巡察工作联系信箱和联系电话。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在兴宁市总工会办公楼门口;联系电话: 18O2771O511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邮政信箱地址:兴宁市0801号信箱转市委第三巡察组。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兴宁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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