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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清单》的通知

浏览次数:172来源: 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4-03-07 10:20

 

兴宁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工人文化宫:

根据《兴宁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2024年兴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兴宁市总工会

2024年3月7日

 

 

 

 

 

 

兴宁市总工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工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兴宁市普法办公室印发的《兴宁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会实际,2024年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稳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法治宣传工作新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我会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依法履行义务。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重大部署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

(三)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深化“宪法十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集中宣传活动。

(四)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本年度“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五)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修正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利用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开展党员纪法教育和党内法规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的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

建立市总工会党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建立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法。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普法内容进行优化和补充,注重普法的“新鲜度”,强化新法的传播普及。建立农业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公司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市总工会各部室结合职能分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八)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进企业”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送法进镇街、企业、社区。主动与宣传对象联系,开展《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公司法》等法治讲座,加大《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法律宣传,对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办公室、组宣部、女工部、维权部、财务部具体负责对应的普法执法工作。

(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工会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责任,逐步推进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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