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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工会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浏览次数:2588   发布时间:2012-04-14 10:40

各镇、街道工委会,市直各系统工委会、有关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和梅州市总工会全委会议精神,按照《兴宁市总工会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支承担搜集网络舆情信息、宣传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任务的工会网络宣传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网络宣传员的条件

  (一)工会网络宣传员要求从基层工会和本单位、本系统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兼职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中发展挑选,也可以吸收部分与工会关系密切的劳动模范、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专家学者等。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敏感性,拥护中国共产党,关心热爱工会工作,关注时事。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网上活动能力,能熟练运用网络获取信息、沟通交流、参与互动,对QQ、MSN等网络即时通讯工具及论坛、博客、微博的运用有所了解。

  (四)愿意接受工会指挥和培训,按要求完成职工思想信息报送、网络宣传工作。

  二、工会网络宣传员的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党和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举措等,引导职工正确认识形势,树立通过劳动推进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理念,激励广大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坚定永远跟党走的政治信念。

  (二)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保障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三)宣传工会重点工作、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好典型,宣传工会活动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与职工交流,倾听职工意见、整合职工诉求,向上级工会报送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

  (五)按照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参与涉及工会、职工舆情的引导。

  三、工会网络宣传员名额分配

  全市共100多人,名额分配见《兴宁市工会网络宣传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工会网络宣传员的管理

  (一)请各镇、街道工委会,市直各系统工委会、有关基层工会安排专人负责队伍的管理以及与市总的联络沟通。宣传员请加入兴宁市工会网络宣传员QQ群:183888128。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工会网络宣传员队伍的管理。对参与工会宣传工作的工会网络宣传员可给予一定的报酬。

  (三)在发展和挑选网络宣传员过程中做好保密工作,相关文件不得以电子版形式(含图片和扫描格式)在网上公开发布,网络宣传员队伍的资料不得对外公布。

  (四)各单位组织网络宣传员分别在新浪网、腾讯网注册个人微博。请将填好的《工会网络宣传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于4月12日前报送市总工会。

  联系人:刘远文 电话:3325813 电子邮箱:xnzgh@126.com

  附件:1、兴宁市工会网络宣传员名额分配表

  2、工会网络宣传员登记表

 

兴宁市总工会

2012年4月6日

 

附件1   

兴宁市工会网络宣传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宣传员名额

备 注

市总工会

5

 

各镇、街道工委会

40(各2人)

 

石碣(兴宁)工业转移园

2

 

市委机关工会、市人大机关工会、 市政府机关工会、市政协机关工会

4(各1人)

 

水务局、环保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管理局、检察院、公安局、法院、计生局、广播电视台、国土资源局、经信局、交通局、住建局、公路局、人社局、社保局

23(各1人)

 

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自来水总公司、鸿源集团、华威化工、环卫所、市保健院、市中医院、邮政局、殡葬管理所、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院、信用联社、供电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明珠集团、客运公司、南丰电气、兴盛玩具

20(各1人)

 

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一小、市二小、田家炳中学、沐彬中学、实验学校、叶塘中学、罗岗中学、罗浮中学、黄陂中学、水口中学、兴城中心小学、坭陂中学、宁中中学、兴民中学、技工学校、石马中学、永和中学、职业技术学校

21(各1人)

 

合    计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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