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梅州市总工会追授黄桂清、袁伟东“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大会在大坪镇政府召开。
黄桂清和袁伟东两位同志是兴宁市大坪镇优秀的护林员、忠诚的山林护卫者。2月3日,大坪镇双红村石里埂无人林区发生山火,黄桂清、袁伟东等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扑救。黄桂清同志在扑救山火过程中舍身救人,不幸殉职,年仅52岁;袁伟东同志在奋勇扑火过程中被烧至重伤,经十多天的全力救治,不幸于2月16日因公殉职,时年55岁。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梅州市总工会追授黄桂清和袁伟东两位同志“梅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会议由兴宁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罗干忠主持。会上,梅州市总工会姚若亮调研员宣读了追授决定,梅州市总工会巫敏和常务副主席为两位同志的家属代表颁发了奖章证书和慰问金,兴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志平作了讲话。梅州、兴宁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大坪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镇机关干部以及各村书记主任、护林员共计一百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以黄桂清和袁伟东两位同志为榜样,要迅速掀起学习楷模、崇尚楷模,将楷模精神进一步发扬光大的活动高潮,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不畏生死,奋不顾身的精神品质,在深入实施梅州“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和兴宁“三园一区一基地”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梅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巫敏和(右)为救火英雄的家属代表颁发奖章、证书和慰问金。
(追授大会现场)